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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每一位记者来说,观察能力极为重要。但观察不到的东西,比如事物之间的逻辑联系,则需要用思维和逻辑推理去补充,后者对于提升记者洞察事物本质的能力更为重要。你比别人看得多一些、思考得多一些、表达得更真实、更生动一些,你就能顺利地在看似不相关的杂乱素材中找到有机联系,从成堆的部件中迅速组装出具有新闻价值的故事构想。
逻辑推理到底能用在哪些类型的新闻报道中呢?
主要来说可以用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对于一些无法观察洞悉的新闻事实,需要运用逻辑推理给事实以合乎逻辑的补充
在新闻采写过程中,某些现象和活动是记者无法观察和洞悉到的。比如,人们的心理和思维活动,记者不可能像孙悟空那样钻到别人的肚子里去观察。而新闻报道中的心理描写又是必不可少的,这就需要记者通过细腻的“察言观色”,去揣度推理采写对象的心理活动。
例如:
2015年的5月15日,洛杉矶快船队在西区第2轮第6场大热倒灶,在一度领先19分的情况下第四节崩盘,以107-119被火箭队逆转。
新浪网在报道这场焦点赛事时,写道:“快船本场先声夺人,并在第三节中段一度领先19分,建队44年来西部决赛似乎首次在向他们招手。然而随后的第四节场上风云突变,火箭单节打出40-15,完成不可思议的惊天逆转……”
“终场前53秒,教练里弗斯无奈换下格里芬,坐在场边的他低下头一脸茫然。到底发生了什么?格里芬内心闪现过一千条疑问,唯独找不到答案。”
“第四节还领先19分,瞬间被逆转,从天堂到摔落到地狱。格里芬‘坐在场边的他低下头一脸茫然’。”
这是记者在现场或者是在电视画面上都可以观察到的镜头。但“格里芬内心闪现过一千条疑问”却是记者的推理和猜测。因为,全世界报道这场NBA关键赛事的新闻媒体不计胜数,但真正能够采访到格里芬的,只不过寥寥的一两位记者,而当时格里芬到底在想什么,只有他自己清楚。或许他在思考失败的原因,或许他在考虑第七场的决战,或许他在自责某一个关键球的失误……至于怎样描述格里芬的心理活动,全看记者的推理了。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比较一下腾讯网记者描述格里芬当时的心理活动,就可洞悉其中的奥妙。
“……当火箭完成最疯狂的反击后,坐在板凳席的格里芬埋着头,豆大的汗珠从他的脸上渗下,他静静地思考,就连格里芬自己也不明白,这一系列赛究竟是怎么了?”
同一个“低下头”或者是“埋着头”的镜头,前者推测他在思考本场比赛失败的原因,后者却说他是在梳理“这系列赛”的经历。虽然有所不同,但读者阅后,都不会认为记者是在杜撰或造假。这就是记者通过合理的逻辑推理给新闻报道的一种有效补充。
二、对于一些无法还原的历史事实,需要用逻辑推理去“再现”历史场景
在新闻采访过程中,一般情况下都是事后采访居多,亲身经历少之又少。换句话说,记者“耳闻”者多,“目睹”者少。特别是一些时过境迁的历史事件,往往需要探访当事人、幸存者或者是目击者。然而,有些事件中的当事人或者是目击者俱已不在人世,那又如何还原历史事实呢?
司马迁写《史记》,写到项羽垓下被围,夜里听到四面楚歌,项羽对酒悲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虞姬听了,含泪和诗一首:“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和完这首诗,虞姬就挥剑自尽了。
《史记》接着写道,第二天,项羽带了800壮士突围,冲到乌江边,只剩下二十八骑。乌江亭长摇着船来接项羽,要他过江去,图谋东山再起。项羽拒绝了,说无面目再见江东父老。他命令这28名将士下马,手指短兵器,与汉军步战,光项羽一个人就杀了汉军数百人。
最后,项羽带领的那28人,全部被杀了。项羽挥剑割掉自己的头颅,汉军5名大将各抢了项羽身体的一部分。在争抢项羽身体的过程中,汉军自相残杀,又有几十名将士送了命。
那么,项羽夜吟《垓下歌》,虞姬边舞便和、然后自杀的事情,谁是见证人?又是谁把这件事情传颂了出来?在场目睹这件事的人不是都死了吗?这或许是司马迁的逻辑推理出来的!
然而,如果没有这个细节的烘托,那么项羽兵败、乌江自刎的“霸王别姬”故事就没有这么悲壮、凄美了。
《史记》当然不是新闻报道,但是,司马迁作为太史令,他的职责就是秉笔直书,记述历史。他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历史观,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居 “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无疑是值得尊崇的历史史诗,是后人引以为据的历史资料。在真实性和可追溯性这一点上,《史记》的写作要求与新闻报道是别无二致的。
其实,类似《史记》这样的史料或典籍,运用逻辑推理还原历史事实的,无论是在中国历史上,还是在世界历史上,都是不乏其例的。这也为我们在新闻报道运用逻辑推理提供了范例。
但我们要强调的是,记者在新闻报道中,必须依据权威的历史资料、采访记录、相关文物资料等来作出合理的逻辑推理,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在涉及历史题材的新闻报道中犯历史虚无主义的错误。
三、对于一些不合情理和逻辑规律的新闻信息,需要运用逻辑推理去伪存真、辨明是非,还事物的本来面目
新闻报道当然不能虚构故事情节,否则就是假新闻。但是,事件对于人是不可重复接触的,所以记者对事件的采访往往要靠当事人的描述,而当事人的描述必定有所偏差:或因时间久远而记忆失真,或因利益、立场不同而有意歪曲事实,或因哗众取宠而添油加醋、夸大其词,或因当事人对事件接触的局限性而以偏概全,或因表达能力的欠缺而词不达意等等。这些都需要记者运用辩证思维和逻辑推理,去伪存真、明辨是非。记者要善于“跟着谎言,找到真相”,善于从零碎、单薄、片断、混杂,甚至对立的采访素材里,辨析除事件真相的大致面目。
美国著名的管理学教授斯蒂芬·P·罗宾逊在《组织行为学精要》中说:“事实上任何人看到的都不能说是事实,我们只是在解释我们看到的事物而称之为事实。”
许多“听”(采访)来的新闻素材,可以说没有原生态的、完整无缺的“真实”事件。真相的呈现有赖于记者的综合、梳理、分析、概括、归纳、提炼、重构、加工、类比、推理和“创造”。于是,新闻事件的“真相”乃从记者笔下流淌、奔泻而出……至于是否合乎逻辑,是否真正反映事实,则关乎记者个人水平。
四、逻辑推理关键是要符合“逻辑”,而不是“合理想象”“添油加醋”和主观臆断
对于每一位记者来说,观察能力极为重要。但观察不到的东西,比如事物之间的逻辑联系,则需要用思维和逻辑推理去补充,后者对于提升记者洞察事物本质的能力更为重要。你比别人看得多一些、思考得多一些、表达得更真实、更生动一些,你就能顺利地在看似不相关的杂乱素材中找到有机联系,从成堆的部件中迅速组装出具有新闻价值的故事构想。
当然,运用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绝不是提倡记者可以“合理想象”、可以主观臆断、可以凭空杜撰,这完全是两码事。前者是必须遵循事物的发展逻辑和规律,后者则是一种违背客观规律的胡编乱造。这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要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而不是根据希望来描写事实。”
有位记者到青藏铁路现场采访一位女职工的事迹。为了增添故事的生动性,这位记者杜撰了这样一个情节:那位女职工在返回项目部驻地的路上,汽车抛锚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野里,呼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夜里,几只狼爬到汽车的顶棚上“啃得汽车咳哧、咳哧作响……”在一次青藏铁路建设事迹报告会上,那位女职工的事迹报告引起了哄堂大笑。青藏铁路的参建员工说,“狼吃汽车”天下奇闻,怎么可能呢?
本来是一个令人钦佩的女职工典型,却让这么一个“合理想象”的故事情节给毁了,别人在茶余饭后当作笑料说,她自己也被搞得抬不起头来,像做了一件天大的错事一样。
记者的本意是想增添事迹的生动性,结果却是适得其反。胡编乱造的故事是经不起推敲的。合理想象一定是建立在符合人性的自然规律的逻辑推理之上的,绝不能主观臆断,对典型人物报道随意拔高。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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