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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写稿时有没有这些毛病?

华惠毅 老记说事
2017年08月09日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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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写稿时的毛病有些是一样的,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克服。下面列举一些毛病,请看看你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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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病一:有些新闻的报道角度没有选准,造成新闻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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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有一条报道某个大城市技术专利申请量激增的消息,就有这个毛病。据报道介绍,长期以来,这个市的专利申请由大学和大院、大所唱主角,企业唱配角,而2011年全市专利申请量在大幅增加的同时,申请专利的构成起了变化,来自企业的专利申请量第一次超过“三大”。这当然是一条很有意义的新闻,可是,这篇报道仅仅局限于全市申请专利数量增长的层面,没有突出揭示“企业成为专利申请的主角”这一重大变化,更没有进一步展示企业这个新“主角”对全市经济技术创新的推动和贡献。显然,这样表述的切入点过低,难以反映这一新闻重要价值。这条新闻在评选中因此“名落孙山”。


毛病二:有些新闻就事论事,没有挖掘蕴涵的普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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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有一条“跳桥自杀”的新闻,就写作而言,无可挑剔,但够不上是一条有影响力的新闻,因为除非知名人士、公众人物,跳桥(楼)自杀已经算上新闻了,只有剖析自杀的原委才是人们需要知道的新闻。早在五六年以前,苏州日报就发表编辑部文章,明确拒绝发表“跳楼秀”这样的报道了。据这一自杀事件的后续报道介绍,这位企图自杀者是外来务工人员,因为拿不到工资一时想不通而产生了轻生的冲动。人们不禁要问,时至今日,外来务工人员为什么不用法律手段为自己维权呢?相关部门为什么不主动降低外来务工人员维权的门槛,非要等到他们身处绝境做出过激行为才设法解决呢?如果把这次“跳桥自杀”作为新闻由头,对自杀背后的原因进行剖析,指出需要采取的措施,为轻生者维权想法子、指路子。这样跳出“就自杀报自杀”的圈圈,揭示为外来务工维权存在的问题,新闻的警示性和影响力肯定可以大为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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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病三:有些新闻缺少提炼,许多有价值的事实被冗长的过程叙述所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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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有一篇报道“纪实”了一个省会城市一项鼓励科技创新措施出台一年的效果,主题很重要,材料也很扎实,从措施的制定过程到贯彻实施的经验,面面俱到,长达6500字,四分之三版。这样“大块头”文章表面上看气势大,作者高兴,领导满意,相关单位关心,但在现今快速阅读的时代其效果就值得商榷了。笔者曾问过几位机关干部,他们之中竟没有一个读完全文的,大多是看了标题就把目光转向自己感兴趣的新闻了。作为汇报材料,这是一篇好文章,而作为新闻报道就需要调整和改造了,如果把文章分割成几篇,每篇精选具有说服力的事实突出一个主题,报道的可读性就会更强一些,揭示这项措施的社会意义就会更深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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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病四:有些新闻不善于或不注重用事实说话,记者成了信息的初级“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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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及有关部门推出新政,当然是新闻,但只是新政的“浅层次”报道,因为报纸不是政务公报,不是“文件”汇编,需要运用新闻手段对文件进行深层次的解读和评说,才能提高社会对新政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众所周知,农民宅基地及住房能否进入市场交易,是城乡居民关注的一个新问题。前两年,有一篇“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报道告诉读者,某县的农民宅基地及住房有望办“两证”,在全省率先进入市场交易。但仔细阅读后才发现报道只是这个县的一个文件的摘要而已,所谓进场交易也仅仅是文件里的一句话,至于为什么要“开禁”,“有望”什么时候进场,进场有些什么规定,对农民有什么利好,等等,没有记者的任何“发现”。这样的报道难以引起读者的重视,难以引发强大的冲击力。一个主题重要的报道就这样在记者手中溜走了,实在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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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上述罗列的几个方面,只是影响新闻出彩的表象,对大多数记者而言,根本原因还是观察社会的功力不到家,缺少像许多成功的记者那样握有“察人所未察,见人所未见”,帮助人们正确认知客观世界的本领。记者是社会的“瞭望者”。在各种信息每时每刻铺天盖地而来的今天,记者只有拥有见微知著的眼光,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从共性中找到个性、从个性中揭示共性,从微观中把握全局,从偶然中洞察必然,才能发现新闻中的闪亮之点。


(老记说事微信号:laojiss2017)

(作者为新华社高级记者、新华社江苏分社原采编主任)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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